时间 : 2012-10-25 来源 : 天博 作者 : 点击 : 次
据了解,有媒体近日报道称,在南京工商局的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昌黎葡萄酒公司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“不规范”问题,被认定为“不合格”,其后有媒体以《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》标题发文跟进。对此,茅台在其官网上怒斥这一说法混淆概念。在声明中,针对报道指出2009 年深圳有关部门抽样“茅乡特制酒”检测时认为该产品总酯不达标,茅台方面表示,经销商向深圳有关部门提供的送检样品属于超过6 年前的旧样品, 产品因此“水解” 并导致了总酯逐渐降低,“这和该产品生产质量本身没有关系”; 针对年深圳有关部门在抽检中认定“喜相逢·茅台迎宾酒”总酯不达标一事,声明也用同样的理由进行了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