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 : 2012-11-02 来源 : 天博 作者 : 点击 : 次
征收机动车排污费话题近日引发热议。笔者认为,控制机动车污染是一项复杂的工作,在制定相关政策之前,几个问题必须认真面对并加以研究解决:
一是底数不清。机动车尾气到底给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带来多大影响,一个城市的环境容量可以允许多少机动车保有量?这些问题目前在很多地方还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。现实中,一些地方为了拉动经济,出台多项诱人的消费政策,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;但同时,又为由此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所困扰,不得不使用限号、限行和摇号等行政手段来降温。要先摸清底数,切莫盲目实行。
二是成因复杂。机动车造成的污染成因复杂,这一点在制定相应政策时必须有所考虑。比如,道路拥堵造成污染加倍,当机动车时速低于25公里时,废气排放量是正常情况下的两倍以上;再比如,车辆状况影响尾气排放,一辆老旧车污染物排放量是新车的10倍~20倍;还有,油品质量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,会导致尾气超标排放等。
三是关乎公平。既然要征收排污费,就有一个额度和标准的问题,就要有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原则。但是目前来看,这个度很难掌握,养路费征收就是前车之鉴。一方面,车主在车辆使用理念、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上差别很大。比如,有的只用于节假日休闲,有的用于上班代步,有的用作谋生手段,即使是同种车型每年尾气排放量相差好几倍;另一方面,车况的好坏,也会在车辆排放的污染物上有所体现,并不是大排量车一定比小排量车排放的污染物多,并不是新车一定好于旧车。另外,征收排污费对收入较高的人群并没多大影响,但对收入较低的人群来说,可能影响更大,关系到社会公平。
四是效果不明。征收排放污费的目的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但是否能达到这一效果还没有定论,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研究。在这个问题上,要紧密联系国情市情,不要动辄拿西方国家说事。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,而要通过收费去化解问题。
笔者认为,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控工作,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:
地方政府抓好宏观调控。机动车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作,仅靠收费、限行等堵的手段,可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。机动车污染是最近几年才有的话题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是因为机动车基数较大,排出的污染物超过了环境承受的容量。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矛盾,才能对机动车污染排放进行有效控制。只要是机动车就有排放,但排放是有标准的。因此,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发展规划时,要充分考虑环境容量,不要一边放一边堵。要从宏观上严格机动车准入,发展公共交通,控制好源头。
相关部门当好参谋。近几年,一些城市机动车数量增幅超过前几十年的总和,但这些城市能否在短时间内容纳这些车辆?未必。现实表明,机动车无节制增长给很多城市的管理带来麻烦,相关部门只能被动应付。不得不承认,一些地方没有做好机动车发展规划,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。今后,机动车管理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思考,加强研究,主动作为,为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。
取之于民用之于民。目前对机动车征收的税费已经很重了,如果一些地方要征收排污费,就要建立相应的制度,保证征收的排污费全部用到机动车尾气治理上,促进机动车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。要注重实效,得到百姓认可。